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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最大花园洋房案再起波澜

2007-07-06 11:15:00|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via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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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上海滩染料大王周宗良的宅邸 —— 有「上海滩最大花园洋房」之称的宝庆路3号,其贱卖案日前再起波澜。从2002年5月,20余位周家继承人向法院要求分割洋房不动产。4年来,宝庆路3号的价格从最初裁定的7,300万元,飞升至超过2亿。日前,案件部分海外当事人因不服判决,已正式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02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受周家提起的分割宝庆路3号不动产的民事诉讼后,采用继承人内部竞价的方式,裁定房产权的归属。出人意料的是,外部的上海地产集团通过委托两位继承人出价,以7,300万的「低价」竞价成功。

7,300万 10天变1.35亿

 但令其它继承人无法接受的是,2004年9月14日,一审判决上海地产集团获得该房产后的第10天,其下属公司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便在《解放日报》上刊登广告,以高出竞买价近一倍的价格挂牌出售该房产。其广告词为:「宝庆路洋房,面积4,780平米……您还在等什么?1.35亿!」

 此时,在海外的继承人还没看到一审判决书,而二审也远未开始,上海地产集团如此「自信」的举动,让部分继承人对二审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申请再审的继承人周遂良称,她发现一审法院在处置宝庆路3号房产的方案和程序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并向法院致函要求变更诉讼请求。2004年6月18日、2004年8月3日,周遂良又两次致函一审法院。2006年4月8日,周遂良和其它继承人共同致函二审法院,再次表达要「以公开招标方式出售」宝庆路3号房产的要求。

竞价先付款 买家却步

 据悉,一审法院在设定继承人内部竞价程序和方案时,特别强调了3点:宝庆路3号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产权证,将来可能无法进入市场;无法确定房屋产权能否交付、何时交付;要求买家先将购房款付清。

 这些充满风险性的提示将众多潜在的买家挡在了门外。一位当事人向记者透露,曾经有买家愿意通过委托继承人以7,800万元竞价,但最终因忌惮上海地产集团的特殊背景,而选择了放弃。

 再审申请人的代理律师童明友律师向记者表示,「7,300万贱买后,立即1.35亿炒卖是否属于炒卖房产?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否担负炒卖房产的政府职能?公权力机构能否介入私人民事案件与民争利?这些问题虽然体现在一起民事案件的法律判断中,但实际也反映了一级政府和法院的政治判断。」

特殊背景 土储中心夺标

记者在上海地产集团的网站上看到,该集团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两块牌子、两个独立法人、一套班子的管理运作。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上海市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而上海地产集团是上海市政府土地储备运作载体。

 可以理解,上海地产集团即是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的特殊政府背景,和其在房地产行业内无出其右的显赫身份和地位,足以使有意竞买宝庆路花园洋房的外部公司退避三舍,并借助委托继承人出价的巧妙方式,获得比市价低6,000万的上海滩最大花园洋房一审判决;甚至敢于在法院终审判决书下发前,即预知终审结果,自信地对外界刊发高价转卖该房产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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