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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交不交费4S店说了算

2007-07-05 18:44:28| 点击:336|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风铃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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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老毛病一再复发,要是过了保修期,所产生的维修费该怎么办?”陈先生提出了疑问。

  这一次魏经理回答得非常干脆:“我们严格按照厂家的规定,即便今天是保修期的最后一天,今天修的车明天出了问题,也还是要收费。”魏经理表示,只要是在保修期内,车子坏多少次他们就给修多少次,但过了保修期他就无能为力了。“车子发生故障是很正常的,即便是宝马、奔驰也不例外。”他说。

  果真如此吗?事后记者从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了解到,2005年8月开始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确定了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大修质量保证期为120天2万公里,小修质量保证期为10天2000公里。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同一故障,维修方须免费重修。显然,魏经理的这一说法并不符合规定。

  目前,因为维修费的事情,陈先生仍在与奇瑞隆中4S店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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