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7月在深圳华强北买了一台联想旭日150笔记本电脑,当初选择联想都是冲着联想的口碑来的,但是现在我为当初的选择后悔。机子使用到2006年11月份之前都相安无事,但是有一天晚上我却不经意中发现液晶显示屏左侧约10CM处出现了一规则的约4.5CM宽的色带。我一直以为这应该是一个小问题,所以一直没有拿去联想的维修站检测。
直到2007年2月11日我才致电联想400-510-8888咨询,对方建议我拿到深圳华强北现代之窗A座10A的阳光服务站检测。到达后,我把情况告知他们的工程师后,他用清洁剂将屏幕清洁并检查是否有损伤,检查完毕后拿到另外一个房间测试,然后告诉我应该是显示屏出了问题,按照联想的保修条例,显示屏是可以更换的,并出具了取机凭条,上面也同样清楚表明机子表明完好等描述,让我3天后取机。但是10分钟后他打电话给我,说是有点事情让我回来和他面谈。我返回后被告知,在他再三检查后发现屏幕左下角有两道划痕,根据联想保修条例不予更换。在他的指示下,我观察了很久才发现了两道划痕,很轻微的划痕。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导致这划痕的产生。然后我询问工程师:屏幕出现色带是不是直接由于屏幕这两道划痕所致?他的回答是:这问题与色带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如果机子表面出现损伤,公司将不予保修。因为划痕已经超过了3CM长度。既然划痕不是导致问题的原因,那表明是屏幕本身存在问题。那为什么不可以更换??而且在联想的所谓保修条例里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划痕超过3CM的情况下将不予保修。如果仅席此理由拒绝更换那是欠缺说服力的。然后另外一个主管的工程师出面和我交谈,以同样的理由回答我,在我的一再申辩下,他似乎作出了让步,机子返回修理,但时间需要40天左右。由于时间过长,我断然拒绝,将机子拿回了家。今天早上我我再次致电联系客服总部,得到的仍然是以同样理由:由于划痕超过3CM已不在联想的保修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