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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女演员胡肖琼
因涉及“性交易”、“潜规则”问题而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影视编导杨义巢诉女演员胡肖琼侵害名誉权纠纷案已审结。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终审认定胡肖琼侵权事实成立,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胡肖琼将其在互联网个人网络日志上发布的有关文章删除,在互联网其个人网络日志上向杨义巢赔礼道歉,并赔偿杨义巢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女演员胡肖琼在其博客中发表了题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指称电视剧《画家村》导演杨义巢曾多次让其陪酒取悦他人,以艺术家、诗人、杂志社主编、编导的身份寻找猎物,以及以发生性关系为条件才能让其饰演《画家村》电视剧中的角色,杨义巢还给其发肉麻短信,并借此对影视娱乐界所谓女演员需要与导演发生性关系才能出演角色的“潜规则”进行抨击。
胡肖琼的文章发表后,引起较大反响。文章中涉及到的杨义巢授权律师发表声明,要求胡肖琼删除其博客中不实内容及有损其名誉的内容,并要求胡肖琼公开在其博客中向杨义巢赔礼道歉。之后,胡肖琼连续在其博客中发布题为《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感谢网友》、《风口浪尖上的漫谈》、《老巢,撕下你虚伪的面纱!》、《导演杨义巢面对第二位女演员的指责》等文章,坚称自己所言属实,指责杨义巢无耻、虚伪,拒绝杨义巢提出的赔礼道歉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