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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广告变节:昔日乱花迷人眼 如今浅草没马蹄

2007-07-02 11:54:3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stillwt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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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被有追求的开发商所不齿的广告方式,也已大行其道,比如手机短信式广告、路边发放的传单式广告等等。开发商只要能省银子,根本不在乎丢不丢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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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北京的繁华大街上,正在一窝蜂似的拆除各类户外的广告牌。曾经广告牌争奇斗艳的地方,如今已经变得一派冷清,仿佛酒吧里走出的浓妆艳抹的女郎,不小心淋了一场暴雨,铅华洗去,露出了脸上的褶皱和雀斑,不过,倒也清纯了许多。

于是,平面媒体们高兴了起来:倒掉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该轮到自己大把敛钱啦。不!我不得不说,平面传媒的如意算盘敲错了。一个对手倒了下去,有更多的对手正在站出来。更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这些至今仍然习惯以主流和强势自居的都市平面传媒,越来越被边缘化的根本原因,并非是由于对手的壮大,而是自身的体制弊端。

体制问题可以留待日后细谈。眼下倒是可以谈一谈另一个题目:地产广告的变节。

遥想当初,五六年前,北京的房地产广告堪称是挥霍式投放,一出手就是上百万元,跨版、联版的投放方式比比皆是,甚至8个联版、16个联版也不鲜见,透着豪放和大气。

那时的都市主流平面媒体真牛啊!哪个楼盘如果只是采取半版投放方式,自己都感觉跌份儿,要是投放篇幅低于半版,根本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记得大概2000年时,几个明星楼盘较着劲儿打广告,争当广告王,你这个月投了120万元,我下个月投150万元。那阵势真叫一个过瘾!而且,开发商还振振有词:咱是卖房子的!

(二)

“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啊!从前,楼盘广告额占楼盘销售额的2%左右,据说广州、深圳的这一比例高达3%。如今,这一比例急转直下,迅速跌至0.1%。开发商卖房子卖到手软,涨价涨到疯癫,能少投广告就少投,能不投广告就不投。甚至,曾经被有追求的开发商所不齿的广告方式,也已大行其道,比如手机短信式广告、路边发放的传单式广告等等。开发商只要能省银子,根本不在乎丢不丢面子。

曾经的地产广告“乱花渐欲迷人眼”,如今“浅草才能没马蹄”。白居易老先生太伟大了,这两句诗用来形容地产广告业的今昔对比真是贴切啊。那些以主流和强势自居的都市平面传媒,只怕广告额锐减到连马蹄也没不了啦。

京城的开发商们正应了阿Q的一句话“越是有钱,越能算计”。从前,开发商办个论坛,至少要租四星级酒店什么的,再花钱请一家像样的学术机构或行业协会充当主办方,图的是气派和品位。后来,类似的论坛,都在自家的售楼处里对付着举办了,请主办方的钱也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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