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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冲动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7-06-29 08:28:10|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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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中,32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公积金提取情况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员,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员仅得到3.7%的贷款。审计长李金华承认:“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对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的倾斜力度不够。”

  这些问题,一年前已被世界银行所注意。其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有6330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但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这17%中,主要受益者是“收入较高的家庭”。

  更早,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曾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群特点是年纪结构偏轻、职业技能偏高、收入水平偏高,参加缴存公积金却从未获贷款的人群特点是住房短缺、家庭人口偏多、职业技能偏低、收入水平偏低。

  一项旨在保障老百姓基本居住需求的政策,如何引至许多相反效果。问题出在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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