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对闲置土地的处置。
今年的“国六条”指出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其实有多少土地到了开发商手中在晒太阳?这些土地本来可以增国市场上房屋的供应量。如北京有“8•31”大限,在此之后,所有商用土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取得。可是在此之前,在2003年的8个月里,北京市就有近1.1亿平方米在这个时间内协议转让,而这些土地相当于北京市前10年房地产使用土地的总和。不指望所有的土地都在闲置两年后由政府无偿收回,以逼开发商造房子,但只要政府象征性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恐怕对高房价就是一大压力。
37、房地产市场的卖房市场已经转变为买房市场。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援引资料称,截至今年上半年,北京仍有8000万平方米土地握在开发商手中,没有实施建设。设定70%可用于住宅用地,按照容积率3保守计算,可以开发住宅面积1.68亿平方米,约合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住宅187万套。那么,仅开发商手中囤积的土地,就需要北京常住人口中每三四户中的一户去买房才能售出。按照北京市政府统计公报公布的日售600套的速度,到2015年1月才能把这些房子卖光。曾经看到过济南、大连等地类似的报道。有个大概叫《神秘预言,2006年中国房价崩溃》的文章,可在网上搜索一下,提到的是上海。
38、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压力。
经济适用房一般指国家不收取土地,由开发商建造的严格控制利润率,向中低收入居民出售的房屋。因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普遍受到欢迎。曾有个新华社的记者问我,为什么经济适用房难买?我回答:“如果大家都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卖给谁去?”商品房目前已经是各地的支柱产业,甚至是独霸产业,能快速增加GDP,增加不用上交中央财政的卖地收入,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与此却矛盾的。那么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自然就不感冒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功能相当,都可以满足中低收入者化较小的成本有安居之所。今年上半年的“国六条”已经明确规定要在2006年底前,各地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知各地的安排,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必将有一个大发展的过程。这个好象电话初装费一样,一开始国家没有钱投资电信工程,那就收初装费,这些钱收得差不多了,电信投资也完成了,就免费装电话。这两年地方政府大量取得卖地收入及相关房地产税收,也是经济建设资金需求大。
39、房产中介对房价火上浇油的作用被限制。
其实房产中介多半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消失三分之二以上。租房买房,有那么多网站可以免费提供一个交易平台,要中介干什么?浪费社会资源,增加交易成本。房产中介在过去几年中对房价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吃差价,不让买卖双方直接接触,低价收房,高价卖房。更有与开发商勾结,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曾经有上海的一些楼盘,开盘后买房人被告知已经卖光,其实房子不少在中介那里,可是要买,要加价。二手房1%甚至更高的中介费,也因为成本提高,推动了房价的上涨。房价的上涨对中介是有利的,于是自然鼓吹房价大涨必涨论,多多少少自然有人接受这种论调。而目前,对房产中介的限制越来越多,比如禁止差价吃房。而成本的压力,使得不少中介难以为继,纷纷关门大吉。上海的房价远低于北京,到超过北京,上海中介数量(10000多家)远高于北京中介(3000多家)数量可以看作原因之一。印象最深的是去年四五月出差到北京,坐车走路,一共只看到三家房产中介,而本人原上班经过的零陵路,天钥桥路至宛平南路段,居然有七八家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