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楼市观察>置业理财>正文

小产权房不能以叫停了之

2007-06-27 08:14:2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tina_rea3
相关标签: 小产权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置业理财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对待“小产权房”不能以叫停了之,政府在叫停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

  首先,如何保障已购房人的利益?是购房人退房、开发商退钱?还是变通处理让已购“小产权房”合法化,买房人补齐相关费用?主管部门需要全盘考虑。

  尽管有专家建议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但这还不够。固然,购房人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自担的成分在里面,但“小产权房”之所以风行,也有政府监管缺位和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的原因。即使买房人退房拿钱,但这些钱现在已无法在同一地段买到同样面积、户型的商品房了。因此,“小产权房”开发商在退房款时,主管部门应强制开发商给予买房人一定补偿。

  其次,如何处理“合格”的“小产权房”?譬如,报道中提及的怀柔区潮白秀庐湾项目工作人员称,虽然不能办大产权,但是项目是合法的,属于旅游景点配套项目,是生态园立项。类似于这样披着“合格”外衣的“小产权房”有多少,其合法性又体现在何处?以什么名义或哪个部门批准的?现在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很多“小产权房”不仅是村集体组织在撑腰,其背后都有一个有权势的靠山。另外不排除一种可能,即在叫停的同时,一些非法“小产权房”想方设法合法化了。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