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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贪污腐败的根源

2007-06-28 21:53:0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jack.sha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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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施工单位是否中标与人为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因建设工程而出现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是目前最为严重的,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和期望,也关系到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

  因本人长期从事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很是无奈,对那些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更是深恶痛觉,所以在工作当中一直想找到一个较为公平公正的竟标办法。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招投标法),但实际上与现实还是不相符有很大的差距。全国各省施工企业均超过500家,有的省份施工企业已经超过万家,那么也就是僧多粥少,而实际招投标时的投标单位也就四五家左右,那是为什么呢?因为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做了手脚;那招标代理单位做什么去了?他们又能如何?招标代理单位的钱是业主或建设方给的,所以他们也没办法,谁给钱就得听谁的,要不我(业主或建设方)就不在你(招标代理单位)这招标了。正是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所以使得施工企业想尽办法去拉关系找后门送钱送礼拿工程,同时让那些负责工程的亲朋好友便有利可图,逼得有些施工企业拿不到工程就任由那些有关系的包工头挂靠搞工程,工程质量、安全不出问题才怪。

  据业内人士(招投标代理机构)透露:有90%左右的招投标是假的,因为实际上已经是内定的,只是走个形式罢了;他们的主要做法一种是知道标底,这种做法是以标底为中标基础,另一种是围标,业主或建设方圈定入围的单位,无论哪个单位中标承包人其实是一个,还有一种是投标单位即便报价非常好业主方也会从技术标或企业信誉上找你的毛病让你不中标。那么到底如何才能避免或减少假招标呢?那只有修改招投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一)、五十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七日(不含休息日),而且公告必须登在省会报纸(XXX省日报),同时必须在政府指定唯一的网上(XXX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告;(二)、设定投标单位的数量,投资概算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以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十家,投资概算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以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十五家,投资概算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以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二十家,投资概算一千万元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二十五家,否则不允许开标,设定投标单位的数量是为了减少或降低围标的可能性,同时加大对参与围标企业的处罚;(三)、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建设方除非提出合理的理由不允许哪家单位投标(必须书面通知),否则只要符合招标规定的就应允许入围参加正式投标(招标单位可以限定不少于规定的投标单位数量);(四)、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方可招标;(五)、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必须使用项目清单的方式招标,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项目清单报价,这样投标单位的报价就是包死价,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确实需增项的,但不许超过中标价的20%,除因设计变更或市场材料价格浮动过大(设定一定范围,如设定暂定金等)以外,否则建设管理部门有权对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处以中标价的10%作为罚款;(六)、评分标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5%,信誉和业绩5%,商务标(报价)80%,商务标的记分办法可采用以下几种:1、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然后再最高控制价以内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的投标单位后的平均值就是最终标底;2、无最高控制价直接在所有投标单位中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的投标单位后的平均值就是最终标底;3、招标单位(业主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标底,但招标单位的标底只能占最终符合标底的30%;(七)、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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