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十大怪现象
2007-06-25 11:01:4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3页/共5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miss1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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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之六:中国大学的大学生"考证热"现象
近年来,我国大学掀起了一股"考证热",秘书证、会计证、口译证、报关证、程序员证……大学生们纷纷忙着报考各种各样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大学生考证也受到了学校的鼓励和支持,据媒体报道,有些大学在校内设立了各种培训班,有些大学将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内容列为选修课,让学生既能选修学分,又能参加资格考试。大学校园里的"考证热"虽然顺应了市场经济对人才的现实能力和职业技能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然而,任何事情过了头就必然会产生负面影响。现在,很多大学生将少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对付专业课,而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获取各种证书,"考证"已成为部分大学生校园生活的主题,大学教育有沦为"考证教育"的趋势。实际上,"考证热"在提高大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也必然使一些大学生急功近利,忽视甚至荒废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积累。[7]大学教育的根本,在于基础知识的灌输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大学不同于技能培训机构,大学教育不等于"技能教育",更不等于"考证教育"。 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说过:"大学并不是贩卖证书的机关",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我国大学应该引导学生和社会以全面发展的眼光去评价大学毕业生,让"考证热"尽快降温。
怪象之七:中国大学的学术行为失范现象
我国大学的学术行为失范已不是什么个别现象。这些失范行为在大学内部的大量发生,确实对大学知识殿堂的声誉及其庄重性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不仅一些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考试作弊、抄袭论文;甚至某些个别教授、博导,也有学术行为失范现象发生。而近年来,更值得关注的是愈演愈烈的以单位、集体的名义进行的学术行为失范活动。这种学术行为失范较突出的表现:一是某些尚未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为获得授予权以花样翻新的手法来"打点"某些评委和一些特定人群;二是某些已经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出于各种隐情,向一些特定人群(往往是政界和财界的掌权者)提供学历和学位(主要是博士学位)。此二者看似不同,但实质则一样,它们都是一种实质上的贿赂行为。而前一种贿赂行为的目的,显然又是为了获得后一种贿赂的资本,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与那种作为个人的学术行为失范活动相比,这种以单位、集体的名义进行的学术行为失范活动显然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它不仅会"造就"一群不学无术的博士、硕士,以及教授、博导,还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正,败坏了学术的声誉,实在是应该给予更加严格的管束。然而,情况并非如此,人们纷纷对作为个人的学术行为失范予以口诛笔伐,而对这类以单位、集体的名义进行的学术行为失范活动虽心知肚明却显得无可奈何。[8]从学术的长远发展看,这显然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更加令人不安的学术变异性的"流行"病毒。
怪象之八:中国大学在中学开设大学先修课现象
2003年华东师大二附中与上海交大联手,在国内率先将部分大学必修课搬到高三年级,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华东师大二附中开展的这一探索对于打破现行的中、高等教育的相互割裂,培养高素质学生具有重大意义。其主要理由是:由于大学教师的学识、视野和教育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借用大学师资无疑将有助于加强高中教学、推动高中师资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而另一方面,一流的大学需要一流的生源,提高了高中教育的水平,实际上也就是提高了大学的教育水平。另外,目前的高考制度确实存在不少弊端,其中之一就是考生的学习能力、品德修养等等在试卷上是不可能反映出来的,说是"择优录取"其实有很大的盲目性,而大学教师走进高中课堂授课,在传授知识之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不足。[9]这种所谓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的问题,表面上看,它能改变中学封闭、关门的办学模式,更积极主动地争取大学的支持,大学也能更多地参与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实质上,它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依据此理类推,中学可以在小学、小学可以在幼儿园开设"先修课程",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混淆了不同阶段教育的任务,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违背了教育与人的发展相适应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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