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购房业务。
收购房——一般中介先把房子从卖方手中买过来,然后加价卖出,从中赚取一定的利润。
特点:价格高于市场价,但一般低于25万;自己有钥匙,见不到房东;有委托书,可以直接过户;在报广上以红色或其它颜色突出显示。
1、内部员工。作为支持××重要利润来源的收购房业务是××内部最具争议的一项业务,尤其是刚刚进入司的员工,都对××赚取大量的房款差价而感到不安和不解,更有员工对于把收购房卖给同龄的年轻人或者老年人而感到于心不忍。但是××的老员工却在信誓旦旦的教诲这些新员工:“我们赚取的是合理的利润,你想想,为了把这套房子卖出去,我们要有多少人晚上出去贴条,要耗费多少的人力、物力,相对于我们的付出,这些钱就显得太少了”;“卖吗?不卖你就走,在××不卖收购房你就别干了”。于是,此种理念被用各种方式传递下去,有的人接受了某种观点就在××干了下去,实在接受不了的要么不卖收购房,要么就辞职了。
2、买方。对于要买房子的客户来说,他们一般分辩不出××的那套房源属于收购房(合同号以“A”开头的房源就是收购的房源),此类房源一般价格较高,××内部有一句话叫“低来高走,高来也高走”!在此套房源可以看房之后,附近的连锁店便会给手边的所有客户打一遍电话,约来同一时间看房,用××自己的话说就是形成“聚焦”效应,造成拍卖效果;如果没有客户的话就晚上出去“贴条”,一个晚上××的员工可以把一套房子的信息贴满附近的大街小巷,于是连锁店马上就积累起了大量的客户。
对于看房的客户来说,他们会收到这样的信息“房主不在本地,全程委托××代理销售”、“房主买了国际城(蓝郡)的房子,这套房子是用来冲抵房款的,房主全程委托我们代理销售”等等,无论是什么原因,反正你是看不到房主的面;如果客户提出来要看房本,他们会百般阻挠,一般会说你签了合同会给你看房本的。
3、卖方。对于房主来说,要卖房子选择那家中介都是没有意识的,但感觉到××的名气,以为会卖一个高价格,所以就到××来卖房子,但他们没有想到的另一点,买方也不是傻子,价格高了肯定成交周期要长,如果脱离市场价那就只能苦等了。××得到信息之后,如果房子在25万以下就会考虑是否收购这套房子,一旦确定为优质房源,就会安排“假”客户去看房子,趁机打压房主心理价位,直到房主降价到他们理想的价位,之后就开始鼓动房主全程委托××代理销售,并承诺30日(或者更长)就可以给房主全款,但条件是房主必须把房本放到××,另外再去公证处签订一个委托××代理过户手续的公证书,然后要求房主腾房,交钥匙。然后本来是普通房源的这套房子就成为了××的收购房,比原来房主卖的价格一般要高20000元以上去销售。知道××加价卖出之后,卖方一直蒙在鼓里。
4、同行。其实××的这项业务是石家庄乃至全国各个中介普遍采取的赚取利润的方式,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以××员工无比偏执的激情大量收购市场上位数很少的优质房源,势必造成其它中介或个人炒房者的利润减少,因此行内痛恨××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只能等待市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