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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爱情的重负,重视婚姻的条件

2007-06-22 10:47:42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buxialou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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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情愫,它的产生,虽然很多时候是缘于一种爱慕,无论是爱其颜色还是慕其才华。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说不清楚,没有缘由可寻的。不知不觉,情不自禁地,就产生了爱情,一次邂逅,一句话语,甚至是一个眼神,一副神情,都可以是心动的理由,爱情的开始。在爱情面前。理智,甚至是道德,道义,有时候都很无力,很单薄。因为,人的感情,是非理智的产物,也就不能够用理智去控制。

在中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着很多关于爱情的诗篇,而且,是非常纯粹的爱情描写,然而,自从经过孔子的删订,把《关雎》定为第一,“以正风化”,后世又被尊为儒家经典六艺之一,在国人的意识中,对于爱情的要求,却多了一种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道义的束缚。“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其伴侣的雎鸠成为被认可的爱情的象征,爱情的归宿,也就被唯一的指向了婚姻。

在人类社会中,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纽带;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一种,因此,人们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是具有社会性的,也就决定了婚姻关系,也是具有社会性的。爱情是可以凭着一颗爱的心,不需要什么什么其它条件的;而缔结婚姻,却是不可能没有条件存在的。虽然婚姻的条件可以纯粹简单到只是为了爱情,但这样少数的特例般的情形,不是婚姻关系的常态。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希冀的爱情结果,只能够乐观地说:可遇不可求吧。如果愿意把眼光拉得更远一点,会发现,这样的婚姻,不稳定因素其实是很多的。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甚至有时候可以表现为“一个人”的事,可是婚姻却往往不止是两个人的事。影响到婚姻的条件,小到具体的社会生存条件,如收入,房子,车子,健康等,这时候,表现出婚姻至少是两个家庭的事的特点。大到婚姻可以载负着两个家族,两个社会利益团体间的利益权衡,这种婚姻的“社会性因素”,我们不能完全潇洒到视而不见。

结婚的理由中,爱情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人们常说,爱情只有玫瑰花就够了,而婚姻生活,除了玫瑰花,还要有面包。因此,当爱情的结果,被唯一的定位于婚姻的时候,爱情的重负出现了,婚姻的不稳定因素也增加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不但是爱情的悲哀,也是婚姻的悲哀。原因很简单,让人产生爱之感情的人,未必是可以一起构建婚姻和家庭的最合适人选。人的感情,很多时候属于盲目的状态,所以那个手执爱情之箭的丘比特,只能是个幼小的顽童。

在传统文化氛围和道德意识形态中,人们接受爱情归宿是婚姻的传统思想,也就否定和排斥没有婚姻结果的爱情。他们可以非常理直气壮的指责别人的行为,是玩“感情游戏”,是道德有“问题”的家伙,是不负责任的“感情骗子”,可以任意把他们的鄙视和谴责泼洒下去,可以任意的给别人贴道德的标签。在这样的社会舆论面前,很多时候,无论婚姻还是爱情,其实都走得辛苦,走得勉强。试想,如果一段爱情背后的社会基础,并不能够承载婚姻的条件,那么,这样缔结的婚姻,真的会如童话故事讲的一般: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吗?

曾听到国内IT界颇有成就的一位女企业家,在北京一所高校和大学生们谈话的节目,其间谈道她和先生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的事情。当时,有位女生问:那么短的时间,不是太仓促了吗?她的回答,意味深远:在我们认识之前,我们各自都做过单元练习的。我们已经知道,什么样的人才适合自己。当我们相遇,就知道彼此是合适的人。这就是当代人的爱情和婚姻观。爱情是不应该再背负什么目的,否则,爱情带给人的,可能更多的是苦痛;婚姻,是应该有条件的,否则,婚姻也不一定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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