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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成美容院非法开展医疗美容

2007-06-19 20:30:4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guanxin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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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七成以上生活美容场所都曾开展隆胸、吸脂等医疗美容项目。前天,市卫生局宣布,这些行为均属非法行为,一经查处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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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邓小虹介绍,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在执业领域上有着明确的划分,前者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进行修复与再塑,如拉双眼皮、隆鼻隆胸、抽脂等,带有创伤性,执业时须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后者则只能开展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塑身等,属无创美容项目,由工商部门发证并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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