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的城堡
2007-06-16 14:37:5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侠客:sunjie19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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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时,从此时开始,我相信,安生的快乐与幸福也可以变得很纯粹,很简单。一个新生命给了她新的希望与活力。所以她说,我终于知道自己可以蜕变了,像一条蛇。可以蜕壳。新的生命会出来。
原本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会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七月,家明与安生会在一起生活下去,和他们的孩子。但安妮毕竟是安妮,她懂得该怎么让读者在叹息中感动,在感动中可以情不自禁地流泪。
终于,安生难产死去。留下孩子。七月与家明再也没要孩子。这是结局。
阅读后,你会发觉,原来整个故事是一场冗长的电影。它会让人颇不自在,同时它也在提醒着每个观看的人,一定要珍惜自己作出的每个决定。我已经记不起来到了最后自己是否心存难过与流泪。但我说真的,我爱着那两个女子。七月。安生。一场宿命的结束也不仅仅是结束,它更让我有了一个明确的认知,原来所有的事情都是意料之外的,在乎的是我们做与不做,爱与不爱,恨与不恨。一切的来临也是注定的。我们的接受与看待,不是空穴来风,是真实的,面对成了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我们别无选择。
人有时候真的没那么伟大。我们的远见和期待,落寞与失望,颓废与幸福。我们没有主宰。主宰的也只能被称作神或是上帝。因此一切的痛哭和流泪,其实也是一场最刻骨铭心的掩饰。就像七月说的,我们始终会长大。长大了就没事了。
家明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是遇见了安生,最痛苦的时刻也是遇见了安生。倘若我们不用宿命来掩盖一切,那么我们只能说,套用史先生的话说,那是家明的罪孽与福祉。家明后悔吗?不。永远不。因为他知道,安生永远是一个美丽的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安的《彼岸花》。比起之后安妮的《二三事》,我更爱它的纯粹与简洁。痛快与率真。不可一世且不落俗套。王菲的歌名,林夕的词,加上安妮的文字,是无可懈击了吧。但它亦是充满缺陷美的,因此我喜爱且刻骨铭心而不能自拔。
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发生在钢轨城市中,有着寂寞而又坚韧的色彩,行行色色的男女,爱上彼此,却又互相伤害,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却又一直路过,最尖锐的疼痛其实就是对自己最忠诚的呈现。
小说中的人物始终是坚韧的。理智而又清醒。第一人称的写作给故事带来了真实的感觉,从一开始的阅读就注定要陷入情节之中,也是无能为力和心甘情愿的表现。语言的准确与描述之精彩是本文的一大特点。情节的起伏更能令读者感到眼前一亮。
我不细说情节,因觉得《七月与安生》更能代表安妮的作风。也许从一开始,这样的人物更倾向是安妮的写作手法,但却不能说是一成不变。最难得是,能在不变中求新意,在旧内容中融入更多的创作。就姑且让我说是我了解安妮的一点点吧。
不得不说的是安妮的文字在《蔷薇岛屿》中所取得的成效。你说那是一本更倾向于旅途的书么,也不全是,你说那是一本爱情读本么,也不是。那更是一本适合心灵需要的读本。但我热爱旅途,安妮更把旅途与故事结合,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意念,让我感到欣喜不已。因此,在此我也学到了一点东西,那就是,写作得跟阅历挂钩。阅历多的人,其实他本身的生活也足够被写作一本书了。所说的信手拈来大概也是这意思罢。毕竟有阅历有生活的人,写作也成了一件易事,且何乐不为呢?
所以这些话也要告诉那些对着写作而感到十分痛苦的人们。这只是热爱与否的问题。不要去把它升华。它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热爱它了,什么都能写。这道理很明白,很简单。我们都了解。好比如是选择一样物品,是喜欢的,肯定会想占为己有。若是厌恶的,避而远之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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