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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营销十大批判

  • 2007-06-11 08: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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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rlw.beimoting

八、批判品牌核心理念朝三暮四现象。

在酒类大市场上,白酒品牌众生相就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给人感觉都是一些跑龙套的,没有恒久如一的生旦净末丑的角色定位,没有持之以恒的品牌核心价值,没有一个鲜亮的品牌精神贯穿其中,没有统一的品牌联想,也没有丰富的品牌消费体验。

求诸子以为,造成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应该促使酒企幡然醒悟了,品牌真正的生杀大权永远掌握在消费者手心里。试想想,产品结构雷同化,品牌经营混乱,讯息不一致,理念不持久,甚至是颠三倒四、见异思迁、变化无常的品牌价值观,又怎能期望消费者会伸手和你的品牌亲密接触,作一个长久的知心朋友呢?

整合品牌的核心价值,提炼、规划以品牌核心价值、核心理念为中心的品牌识别系统,并以品牌识别系统统帅所有的营销传播活动,是酒企突出重围的又一关键。恒久见证惟一,惟一方能长存。白酒品牌精神价值观当作如是观。

九、批判忽视白酒通路独家经销权现象。

在白酒市场,不独家经销,不经销独家,脚踏两只船现象,依然存在。在营销圈子里一句俗语就很好地概括了这种现象,说的是没有两分钱攻不破的白酒通路网络,也没有两分钱攻不破的品牌忠诚度。对白酒制造商而言,大部分厂家迫于市场生存的压力和销量竞争的挑战,对其品牌经销权的无形资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经销商有资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其代理。对白酒经销商而言,首鼠两端的交易型心态比较突出,以致定位失衡,总想代理竞品,实施多元化经营,甚至无视游戏规则,到处放水窜货。

提高品牌经销权的代理质量,重视通路管理质量,求诸子以为,厂商需要构建以诚信为内核的伙伴营销,叫响一句口号:好品牌需独家代理,好经销商需代理独家;我把你作为唯一(独家代理),你也要把我作为唯一(代理独家)。

要而言之,在一个区域市场内,制造商的品牌经销权具有排他性,实行独家经销。与此同时,经销商在白酒这个特定的产品类别中,实行经销独家品牌,不允许经销商脚踩两只船,进行一心两用式经营。实际上,在厂商双方之间实行独家经销品牌经销独家品牌,就完全改变了以往交易营销状态下,酒类产品恶性竞争的代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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