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凯力说,资费问题是体制改革的一个杠杆,体制上的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资费上。电信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企业,更应当有对广大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电信企业的利润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北京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李贺林说,电信行业的定位是一个公共性的、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应该是一个微利行业。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考虑价格的定位,而价格形成的机制,不应该由电信企业或某一部门说了算。应该充分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并引入听证程序,使通话收费标准的确定公平化、透明化,充分论证手机资费标准的合法性、正当性、合理性。
刘俊海说,电信行业是一个带有较强垄断色彩的产业,既然坐享垄断市场份额的机会,就应当接受政府更多的价格管制,接受社会平均利润率的约束。要构建和谐的通讯消费环境,彻底理顺消费者与电信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实现利益双赢,必须大刀阔斧地改革资费确定机制和电信营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