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本日讯 鼎好天地电子市场内一家专营佳能、索尼牌电池和记忆卡的商户出售贴有相同注册商标的假冒商品。前天,该商户老板丁伍峰、丁秀娟与4名雇员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去年6月开始,丁伍峰、丁秀娟夫妇雇用贺娟、丁慧如、丁楚虹、陈辅灿等人,在海淀区鼎好天地电子市场S2063、S2843、S2848柜台及崇文区红桥市场1层10号柜台,销售假冒佳能及索尼注册商标的电池和记忆卡等商品。12月26日,丁伍峰在丰台区方庄芳星园小区被抓获,警方同时在该地与鼎好天地电子市场地下2层库房内起获贴有佳能、索尼注册商标的假冒电池146块、SONY记忆卡(棒)1115个,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48.3万余元。
法庭上,雇员之一丁楚虹坦白称,价格低的“相同”产品能增加他们在同行中的竞争力,所以每当有人上门推销假货,他们能多进点就多进点。另外,6名被告人认为被查获假冒产品的鉴定价格偏高,与市场实际销售价相距甚远,他们只认可在12万元左右。
此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