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4年6月27日在宁波市捷信摄影店购买一台佳能的数码相机,型号S1 IS,购买价格为4100元。
在其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镜头伸缩带有噪音,CCD噪点值过高等,因无法比较,并未在意。
2006年9月15日,因外出旅游,再次使用相机时,发现取景器以及LCD无法获得景物图像,画面呈黑色,并伴有紫白相间的条纹。随后送到宁波市佳能特约维修中心,即购机地点“捷信摄影”进行维修。被告之已有相同故障的机器数台,因为需要更换镜组,维修需要花费一千五左右,维修周期为一个月。而该机型早已停产,当时网上有少量报价,仅在二千元左右。
通过上网查询得知,有大量的S1 IS用户存在相同问题,即CCD无法成像的故障,并且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该机型上市时间在2004年初,与SONY发生CCD故障的属于同一时期的产品,有理由相信是使用同批CCD导致。
随后至电佳能客服,不承认机器的CCD有先天性故障,并且必须要有偿维修。我认为这样的服务极不合理,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该相机使用的CCD早已停产,即使更换CCD,亦不能保证更换后的CCD不存在类似的故障隐患,故要求佳能公司对此款存在严重缺陷的机型予以招回或者更换,公开声明,并向用户致歉。
经多方联系得知,北京佳能维修中心因大量CCD故障报修,现有资源无法完成维修。作出了更换S3 IS的新机型的决定。而广州,包括浙江宁波的维修中心却仍然要求有偿维修。对于佳能公司售服的区域性政策深感不满。
故要求:
1。免费更换出故障的CCD元件,并保证更换后的CCD并非有故障隐患的同批产品。
2。公开承认S1IS机型的CCD存在先天性故障,并对用户造成的损失进行道歉与合理的赔偿。
3。要求佳能公司统一各地区售服政策,最大限度地挽回用户的损失,并作出一个合理的、令用户满意的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