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小鬼爱家
专家: 杨晓东 评论时间:2008-01-12 09:52:35
建议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或售楼处)取得联系,证实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了解楼盘以及所涉及交易房屋的详细情况,明确转卖(改底单)的可操作性……通常情况下,此类房产的买卖基本都存在一定的价格差异,操作过程中可先与出卖人协商一致,签定房屋买卖(转让)协议,待与开发商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约定的各类款项……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
侠客:出门遇到鬼
专家: 杨晓东 评论时间:2008-01-10 12:58:30
如房主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哥哥,但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侠客:小失误
专家: 杨晓东 评论时间:2008-01-04 12:23:57
如果是在06年4月1日之前签订借款合同的,每季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如果是在06年4月1日之后签订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如果是签订借款合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侠客:小六子
专家: 杨晓东 评论时间:2008-01-04 12:01:08
您不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以北京为例,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目前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您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您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您的单位就应该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侠客:八神
专家: 杨晓东 评论时间:2008-01-04 10:54:16
通常情况下:已故产权人的继承人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有遗嘱的可办理遗嘱继承;另外还可办理转继承、遗赠等公证),按您提供的情况,如无其他继承人,已故产权人的妻子或者女儿需办理继承公证,另外一方放弃继承,由房产继承人配合你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详情可咨询所在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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